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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是否应该解聘方艳华老师? 精选

已有 25662 次阅读 2014-7-29 06:37 |个人分类:心有所感|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非升即走

美国的所谓tenure track制度,就是“非升即走”。一般而言,如果你进来是tenure track的助理教授,你的合同是三年期的,在第三年,你需要通过系里组织的中期评估,才能获得第二个三年的合同。在第二个三年里,你需要提出tenure申请,一般是第五年或者第六年,如果能够顺利获得tenure的话,那么今后你就不用再签那个三年一期的合同了,因为你就是终身教授了。如果不过,好过学校还给第二次机会,也就是第二年再申请一次,如果还不行,那就走人了。

拿不到tenure固然说起来不好听,但也没有什么好丢人的。拿不到tenure的因素很多,比如跟同事搞不好关系的话,很可能被人家背后下绊子。还有,教学、研究和服务,需要齐头并进,因为这是大学老师的应尽职责,如果你缺一项或两项,就算某一项再优秀,也很难通过promotion和tenure委员会的评审。拿不到tenure的人很多,该行或者换一所学校就是了。5年前我写过一篇博文《托马斯·库恩:学术职称道路上的遭遇》(/blog-71485-220383.html),人家库恩那么牛的人物,当年也走过麦城。

方艳华老师在清华任职已经9年。根据报道出来的消息,她应该在9年中,没有积累足够的研究成果,未能升职到副教授,从而被学校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讲师职务。清华给了她9年,应该是够宽松的了。而且,清华还给了她转岗的选项。这么优惠的条件,要是我,感激清华还来不及呢。

方老师教书有一套,但研究工作积累不足。如果她对自己的实力足够自信的话,应该像库恩那样,换一所研究型大学,通过努力证实自己的实力。如果她只是愿意教书的话,应该到一所教学为主的普通大学去。这样的大学,通常老师可以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方老师也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

清华让方老师转岗,是按合同来的,是遵守了制度。应该表扬。否则,只能上不能下,学校的改革如何推进?如何更世界接轨?在人情面前,坚持规矩,信守合同,才是正确的选择。

即便是方老师将来变成了俞敏洪那样的名人、有钱人,清华也不应该为此后悔。北大当年让俞敏洪离岗,而成就了俞敏洪的大业,为社会作出了更大贡献。北大应该为此感到自豪。如果方老师未来也成就了一番大事业,清华也用不着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相反,清华应该感到自豪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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