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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知识论与利益视野下的“历史终结论”与“文明冲突论”(一)认识论视角 精选

已有 3441 次阅读 2024-1-28 06:48 |个人分类:认知科学|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吕乃基,认识论、知识论与利益视野下的“历史终结论”与“文明冲突论”。原文刊于《自然辩证法通讯》2024,1,110-118 请引用者注明出处。

认识论角度是马克思的“两条道路”[1]。马克思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的认识过程区分为“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认识过程的第一条道路排除特定研究对象和主体如国家、民族、社会组织与个人,以及特定语境如地域、国情等的影响,直至“抽象的规定”;认识过程的第二条道路回到“表象”,是“具体的再现”,必然涉及形形色色的对象、各异的语境和不同的主体。

“历史终结论”,是福山对部分近现代世界史之众多“表象”的提炼所得到的“抽象的规定”,是福山对近现代世界史认识过程第一条道路的终点。由此来看,众多对“历史终结”的批驳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所谓“抽象的规定”,意为现实世界并没有与之相对应之物与过程。然而很多人(或许包括福山本人)却把“历史终结论”这一抽象的规定等同于现实本身,误以为历史在现实中已经“终结”。由此引发两方面的后果。

一方面,“一群习惯于互相抢夺食物、住处和女人的野人自发地聚在一起制订契约,这样的情景同权威按神的旨意从亚当一直传到詹姆斯二世的说法一样匪夷所思。”[2]卢梭很清楚,他的《契约论》只是理论。在为波兰和科西嘉推荐宪法时,卢梭坚持要适应当地人的传统、风俗和现实的需要([2]p.383)。孟德斯鸠也意识到三权分立是理想化的“制衡”。因而他无意查问英国人目前是否享有这样的自由,只要宣布他们的法律确立了这些自由就已足够([2]p.360)。

柏克指出,一个国家的男男女女并非如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所说那样,是被赋予一些客观天赋权利的宪法上的抽象物。权利和义务是每个国家独特历史的产物。正是这样的历史把人民与过去相联系并赋予他们现今和未来的任务[3]

即使西方国家和福山生活的美国,也不是每一步都踏在历史终结的步点上。其他国家由传统到现代的路径,走向第一条道路的进程,较之福山所总结之“终结”更为多样化,在其背后,隐藏着同样有意义的研究领域。

然而另一方面,必须看到,科学中的刚体、弹性碰撞、可逆、理想气体等概念和定理虽然不是现实,但不能“因为观察到这些定理与现实的差距而认为它们都是胡言乱语”[4],它们的价值在于为现实提供参照系。启蒙运动的理念成为观察和理解社会的参照系。“平等是一个与事实无关的社会假想。它的成立是为了维护民众和平,尽量接近实现正义”([2]p.436)。

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也是这样。其他如指责“历史终结论”是本质主义,基础主义等等,同样没有看到“本质”和“基础”作为“最贴近的规定”的地位,是认识过程的必由之路。

其二,在马克思的“两条道路”上,一旦走到“第一条道路”的终点,认识需要回过头来。“第一条道路”的终点,就是“第二条道路”的起点。福山的认识过程“终结于”“第一条道路”的终点,没有开启“第二条道路”。正因为此,福山走向“最后的人”的悲观结论。福山没有看到已经接受自由民主的国家是如何将之与本国国情(初始条件与边界条件)相结合,于是就有北欧、中欧、南欧、东欧与西欧之异,以及北美、日本与澳新之别。有必要区分“现代性”与“现代化”。前者是认识上脱嵌、普适的“抽象规定”;后者是实践上嵌入于“地方”,在不同程度上接受现代性的过程。

此外,福山得出“历史终结论”的方法论也受到质疑。各国国情各有千秋,不过在发展进程上的某个阶段殊途同归,在不同程度上接受现代性中的自由民主等理念,将其整合到自己的价值观之中。这就是“历史终结论”之含义。作为归纳逻辑,自然存在反例,难以服众。与此同时,福山的研究又受到黑格尔哲学的很大影响,用以作为大前提指导其归纳,由此也引起相当大的反感,被认为是黑格尔唯心史观。

其实,归纳与演绎的结合常见于认识过程,譬如门捷列夫的周期表。归纳,由大量当时已发现的元素概括抽象得到若干规律性的结论;演绎,由这些结论推演新发现元素的性质。归纳与演绎互补以辨真伪。在此意义上,福山也是综合应用归纳与演绎两种相辅相成的方法。把从具体事例由下而上归纳得出结论列为“唯物”,是唯物史观;把从大前提由上而下演绎推出结论看作“唯心”,是唯心史观,这样的非此即彼划分和上纲上线,不利于认识过程的展开与深化。

且不论福山与亨廷顿二位观点之正误,站在认识论视角,“文明冲突论”与“历史终结论”的共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对其视野所至历史事件的概括总结,在认识论上都是相应于“两条道路”的转折点,达到各自认识过程中“最贴近的规定”。

亨廷顿与福山的区别是,其一,福山借助黑格尔的理念用于作为归纳的指导,被认为有唯心之嫌,而亨廷顿是较为单一的由下而上的归纳。其二,福山看到了“两条道路”的转折点——最贴近的规定,当作现实,忽略了不同的现实与抽象规定相结合的不同方式和途径;亨廷顿关注福山所忽略的“不同方式和途径”,特别是其中对于抽象规定的抗拒与排斥。换一个角度看,福山聚焦于抽象的认识论,而亨廷顿重在现实的过程。其三,福山归纳的视野集中在西方和受西方直接影响的国家,因而与“西方中心主义”脱不了干系;亨廷顿的视野放眼全球看到民主化在世界的推进,但历史并未终结,因为还有福山视野未及处,还有文明冲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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