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所王奔律师接受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邀请,对近期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王律师分别从立法沿革、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生物安全法》主要内容三方面进行了分析讲解。
通过案例分享及法条解读的方式,主要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立法意义、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原则、基本内容,并详细阐述了生物安全的概念范围和原则、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各领域专项防控制度、涉农农业生物安全的特殊规定、法律责任等。
通过学习,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我国国家安全理论、总体国家安全观有了全面理解,对落实生物安全责任、健全生物安全内控制度、积极参加发挥对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的科学支撑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的法律。生物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